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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凌侵权产品在上海慕尼黑电子展遭当场撤展下架

2026-07-02

2026年7月1日,英飞凌在上海慕尼黑电子展上再陷尴尬:因展出已被中国法院明确禁止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的侵权氮化镓(GaN)产品,被专利权人英诺赛科当场发现后,被迫撤展下架。

此前,英飞凌已因侵犯全球氮化镓领军企业英诺赛科的两项核心发明专利,被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1000万元,相关行为保全裁定更被最高人民法院复议维持。

苏州中院一审认定侵权成立,行为保全裁定立即生效

本案源于2024年底,英诺赛科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英飞凌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及代理商侵犯其两项氮化镓核心发明专利(专利号:202311774650.7和202211387983.X)。

2026年5月27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英飞凌侵犯英诺赛科两项发明专利,侵权产品涵盖英飞凌CoolGaN™系列等多款氮化镓功率器件。法院判令英飞凌停止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侵权行为,并赔偿英诺赛科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1000万元。随同判决书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还有苏州中院针对英飞凌一次性发出的两张诉中临时禁令(行为保全)裁定,要求英飞凌立即停止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相关被诉侵权产品,裁定效力维持至案件裁判生效时止。

最高人民法院复议维持禁令,英飞凌不得再行上诉,禁令已生效

英飞凌不服苏州中院的行为保全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026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出两份诉中临时禁令复议裁定书,驳回英飞凌全部复议请求,明确维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临时禁令裁定。这意味着,英飞凌相关氮化镓产品自5月27日起在中国境内全面停止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且英飞凌无法再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复议裁定继续上诉。

禁令之下英飞凌竟公然展出侵权产品,展会现场被当场撤展下架

然而,就在最高人民法院复议裁定维持禁令、正式宣告英飞凌相关氮化镓产品在中国境内禁售之后不到三周,英飞凌竟在2026年7月1日开幕的上海慕尼黑电子展上,公然展出已被法院认定侵权的氮化镓产品。

权利人英诺赛科在展会现场发现英飞凌仍在展出禁令中涵盖的侵权产品后,当即找到展会方派驻的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执法人员,提出要求英飞凌针对侵权产品的撤展要求。执法人员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并在英飞凌展区实地调查后,支持了英诺赛科的主张。在确凿的司法裁定和无可辩驳的侵权事实面前,英飞凌被迫当场撤下相关侵权展品。

英飞凌这一行为是对中国司法权威的公然藐视,因为苏州中院的行为保全裁定自2026年5月27日送达之日起即已生效,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12日复议维持后,禁令的法律效力已无可争议,英飞凌竟仍然公开展出侵权产品,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国际企业不应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

英飞凌作为全球半导体行业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经营多年,理应熟知并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在经历苏州中院一审判决、行为保全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复议维持的全链条司法程序之后,英飞凌仍然在大型行业展会上展出侵权产品,不仅是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持续侵害,更是对中国司法权威的严重挑衅。今天英飞凌的侵权产品在展会上被当场撤展下架,正是说明了任何国际企业都不能凌驾于中国法律之上,英诺赛科的自主原创知识产权不容任何人的侵犯。

来源:英诺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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